三家企业69天高效出清,黄梅法院为中小微企业打通“便捷退出通道”

2025-10-23 16:25
来源: 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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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梅汇德、汇程、汇运等三家合伙企业顺利完成强制清算及工商、税务同步注销,全流程耗时仅69天。这一高效成果,是黄梅法院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打通“便捷退出通道”的具体实践。

据悉,三家合伙企业均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合计超1187万元,登记合伙人共141名且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企业设立初衷是通过股权投资湖北某金刚石有限公司获取收益,但受后者经营调整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标的公司股东结构转为自然人持股,且前期无盈利用于分红。在此背景下,三家企业分别于2019年至2020年间退出股权投资,此后未再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且长期面临存续成本高、监管难度大、合伙人权利义务纠纷突出等问题,已无存续必要。2025年3月30日,三家企业持完税证明向黄梅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针对企业“无实际经营、无后续业务、无存续价值”的共性,黄梅法院启动批量案件处理模式:审查阶段打破“先受理后指定”惯例,于5月15日统一指定湖北益惠民律师事务所为共同清算组,较传统流程缩短20个工作日;清算环节依托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集中公示信息,设45天债权申报期,同步通知债权人,且免除非必要审计、评估程序,直接采用执行阶段财产查控结果进行核查;统一核查企业无资产、无账册、无债权债务及社保税费欠缴等情况,由三家企业法定代表人邹林汇出具承诺书确认情况并承担虚假陈述责任。

7月23日,清算组就三家企业分别提交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申请书及清算报告,黄梅法院于次日集中开展审查,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最终,三家企业于8月8日同步完成工商、税务注销,较传统中小微企业清算平均周期180天缩短61.7%。案件办理中,法院提前联动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清算终结”与“企业注销”无缝衔接,确保企业在裁定终结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真正做到“程序终结即市场退出”。

此次批量清算实践,不仅为处置“僵尸企业”“三无企业”提供了可复制的流程样本,更在快速出清过程中强化债权人和合伙人权利保障,通过裁定释明清算义务人责任,有效平衡市场效率与交易安全。这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服务链条,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