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酒后伤人起纷争,司法拘留促执结

2024-12-03 16:49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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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您说得对,为了赌气当‘老赖’不值得,钱照赔不说,还要被拘留!我只想尽快了结这个案子,放下心中执念,好好生活。”近日,黄梅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酒后伤人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被执行人冯某在被采取司法拘留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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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冯某和其他几名好友一起聚餐喝酒。期间,因不满陈某的酒后言论,冯某与陈某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致使陈某受伤。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冯某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4月22日,在黄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冯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冯赔偿陈各项损失10即自愿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不要求追究冯的刑事责任。协议达成后向陈支付了3.5将书面谅解书交给公安机关后因公安机关将冯某的违法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不能免除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处罚的某在出狱后拒绝向陈给付人民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下余6.5元。

为维护自身权益,陈某就该纠纷诉至黄梅法院2024年6月18日黄梅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冯某向给付下欠应付款6.5元。因冯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冯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调查,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而对陈某大肆指责,且叫嚣:“我牢都坐了,凭什么还要再赔钱!”为化解冯某思想上的“疙瘩”,执行法官多次其进行思想劝导“任何情况下打人都是不对的,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不仅会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等惩戒,还可能因涉嫌拒执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真是得不偿失!

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解,某置若罔闻,始终主动履行且拒不申报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11月19日凌晨6点,经过多日蹲守,执行法官成功将冯某堵在家中,在释法说理无效后,将其送至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11月21日,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有力震慑下,冯某向执行法官表示悔意,并表明愿意履行义务。经过双方多番协商,陈某同意冯某一次性给付3.5后,此案就此了结。双方谈妥后,家人筹齐了3.5万元现金送至法院,由执行法官将该笔款项转交给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也在收到款项后,出具书面说明表示自愿放弃剩余3的权益。至此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