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既化解了衍生连环纠纷的潜在风险,又为原告讨回了房屋尾款,让被告心心念念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有了着落。
周某、王某于2018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应在2019年腊月底付清买房尾款,周某负责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并协助配合王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王某一家搬至该房居住。后因王某拖欠尾款未付,周某向王某催讨尾款,王某则坚持要求周某先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人均未作出妥协让步,双方间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购房尾款及违约金共计32万余元。
孔垄法庭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情原委,结合双方陈述,承办法官得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应由原告周某和开发商湖北某置业公司共同配合完成。考虑到该纠纷如处理不好,还会引发周某与开发商公司间的纷争,为彻底化解纠纷,防止衍生连环诉讼,承办法官遂通知湖北某置业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拉理,湖北某置业公司态度诚恳,表示将积极配合周某办理案涉房屋产权办理。在打消了王某关于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顾虑后,承办法官将调解重点放在购房尾款及违约金数额上。
调解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理清案件脉络,释明从案涉房屋交付王某使用到周某诉至法院,中间间隔有六年之久,期间因周某未如约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王某拖延支付尾款也不应认定为故意违约。承办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引导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作出合理让步。
经过多番努力和协调,周某、王某与湖北某置业公司就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事宜,支付房屋尾款及违约金数额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该起纠纷画上圆满句点。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承载着民生大愿景。后续,孔垄法庭将继续心系群众所愁所忧,高效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依法解决群众的急愁难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