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租赁手机恶意违约?黄梅法院线上调解助维权

2025-04-29 15:26
来源: 孔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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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款手机低价,还款日时泪两行……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网上租赁业务悄然兴起,超前便捷的消费模式背后也暗藏矛盾隐患。近日,黄梅法院孔垄法庭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网上租赁手机合同纠纷,用司法智慧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指尖租赁”回归和谐有序。

2024年7月24日,钱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海口某公司租用一台新款苹果手机。双方在线签订了租赁服务协议,明确了租期为一年,并附赠一年使用权,每月租金358元,需在每月27日按时支付,另需缴纳押金400元。钱某在支付了3期租金就不再继续支付,也未归还手机。因一直联系不上钱某海口某公司遂通过网络起诉方式,钱某诉至黄梅法院孔垄法庭,要求钱某归还手机,并支付逾期租金和违约滞纳金。

承办法官在审阅起诉材料后,及时联系钱某了解情况。钱某辩称系因工作变动导致经济困难,并非恶意拖欠租金。承办法官耐心地向钱某阐述了合同一旦订立,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详细讲解了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指出逃避债务是不可取的侥幸行为。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求法官帮忙调解。

考虑到原告远在海南海口,被告钱某也身处外地务工,为减轻双方诉累,尽快定分止争,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通过微信群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细致入微地从法律规定、行业惯例以及情理平衡等多个维度出发,耐心地进行法律阐释与情理说服,巧妙地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一方面向钱某阐明逾期履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海口某公司说明承租人的实际困境。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海口某公司同意减免违约滞纳金,钱某将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租金。

“感谢法官,效率真是太高了,没想到这笔租金还能收回来。”在收到租金后,原告海口某公司向承办法官表示谢意,并申请撤回起诉。一场跨越千里的纠纷仅用3天时间便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当前,许多年轻人为追求物质享受,在网络租赁成本低、商品款式新颖的诱惑下而跃跃欲试。甚至还有人抱着“薅羊毛”的侥幸心理,认为在网上租赁手机不付租金对方也拿自己没办法。殊不知,网络空间绝非逍遥法外之地,网络租赁行为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与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身义务。同时,广大消费者应秉持正确的信贷消费观念,坚决避免盲目攀比与过度消费的陷阱,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莫让超前消费变成“超钱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