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启动破产审查程序后,黄梅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很快就和我们达成了还款协议,这拖了多年的执行案终于有了着落!”近日,湖北佳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拿到和解协议时感慨道。这是黄梅法院依托2024年先行区改革试点“执破融合”机制创建与“立审执破一体化”小切口改革机制,以破产程序倒逼执行案件化解的生动实践。
机制融合:为“以破促执”搭好框架
2024年以来,黄梅法院创新构建“执破融合”机制,成立专门办案团队,将破产审查关口前移至执行阶段,实现执行与破产程序的“无缝衔接”。通过“立审执破一体化”流程设计,执行中发现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材料移送,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环节信息实时共享,执行阶段的财产查控结果、债权清单可直接用于破产审查,避免重复劳动。与此同时,法院联合政府部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针对破产审查中涉及的债务核实、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通过“一案一专班”“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让破产程序不仅是企业“退出通道”,更成为化解执行僵局的“助推器”。
案例见证:破产审查倒逼执行破局
湖北阿玛宁工贸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6起执行案件,未履行标的额达5千万余元。执行中,黄梅法院“执破融合”团队发现企业符合破产审查条件,依法启动移送程序。破产审查期间,团队依托一体化机制,快速核查企业资产:2016年企业总体评估值超1.5亿元,当前负债6700余万元,反担保抵押物(二号厂房及土地)2016年评估值2034万元,远超800余万元的担保债权。在破产程序的推动下,阿玛宁公司与债权人积极协商,不仅与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达成“五年每年还30万”的贷款协议,还与黄梅县财政局约定“每年还50万”。最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撤回破产申请,6起关联执行案件均通过和解方式逐步化解。
丰太湖北纺织有限公司涉及10起历史执行案件,标的额高达2.49亿元,长期占据执行积案清单。黄梅县财政局作为申请人启动破产审查后,法院“执破融合”团队迅速介入,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核查发现,公司拖欠的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已全部还清。依托“立审执破一体化”流程,执行局与破产审查团队共享债务清偿凭证,确认企业已具备履行能力。最终,财政局撤回破产申请,10起执行案件随债务清偿同步化解,既避免了企业因破产清算导致的资源浪费,又高效盘活了执行积案。
黄梅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因14.67万元的桩基检测费未支付,被湖北佳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后进入破产审查程序。法院“执破融合”团队发现,双方争议标的额小、债权债务清晰,遂引导企业通过执行和解化解纠纷。在破产审查的推动下,正邦公司与佳境公司达成协议:正邦公司一次性支付7.34万元了结债务,佳境公司则撤回破产申请。从启动破产审查到执行案化解,全程用时不到1个月,体现了“简案快审”的机制优势。
成效显著:机制发力破解执行难题
据统计,依托“执破融合”与“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黄梅法院已通过“以破促执”方式化解涉企执行案件27件,标的额超3亿元。通过破产审查程序的压力传导,12家企业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6家企业完成债务清偿,不仅盘活了企业资产,更让“沉睡”的执行案件重新“动起来”。
“破产不是终点,而是化解矛盾的新起点。”黄梅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副院长周伟表示,下一步,黄梅法院将持续深化机制融合,让“以破促执”成为破解执行难题的“金钥匙”,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多司法动能。